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2018年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建刚
成 员:孟延军 李福清 段志群 李 辉 王国贞
王 兵 高旭辉 崔建筑 臧胜利 韩彦国 高云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组织协调复查工作,学生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
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系书记任组长,召开新生资格复查动员会,确保复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复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20日。
(三)复查对象
2018年录取报到的所有本专科学生。
(四)复查内容
1.信息复审:按照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的原则,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相关复查情况应由复查人员予以记录,并签字确认。此项工作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系负责。
2.身体复查: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对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出具复查报告,予以清退。此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3.电子信息核对: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对新生核对模块上传报到的新生数据与教育部备案的当年录取数据库进行核对。此项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4.档案信息检查:要求新生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辅导员老师要将其与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此项工作由各系负责。
(五)复查结果
各系及各主责单位根据复查情况撰写复查报告,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告报学生处。
(六)复查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认真落实《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避免疏漏。
2.所有参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3.对在复查工作中,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致使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学生未被发现,甚至庇护舞弊考生的,一经查出,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三、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相关情况处理
(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资格不符的,学院对其进行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查结束后,根据校医院身体复查报告,领导小组对健康复查不合格者作出处理:
1.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通过治疗在1年内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回家治疗康复后办理复学手续。
2.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1年内不能治愈的疾病以及其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 生 处
2018年10月16日